【通用名称】注射用丁溴东莨菪碱/丁溴东莨菪碱胶囊
【商品名称】甘美多兰®/莫力仙
【主要成分】丁溴东莨菪碱
【性状】本品为白色或类白色疏松块状物或粉末。
【药理毒理】本品为M胆碱受体阻滞药。其外周作用与阿托品相似,仅在作用程度上略有不同:本品对平滑肌解痉作用较阿托品强,能选择性缓解胃肠道、胆道及泌尿道平滑肌痉挛和抑制其蠕动,亦可用于解除血管平滑肌痉挛及改善微循环;其对心脏、眼平滑肌(散瞳及调节麻痹)和唾液腺等腺体分泌的抑制作用较阿托品弱。其中枢主要作用有:对呼吸中枢具有兴奋作用;抗眩晕及抗震颤麻痹作用较阿托品强;但对中枢神经系统具有显著的镇静作用,应用大剂量后多可产生催眠作用。因此,应用本品很少出现类似阿托品引起的中枢兴奋、扩瞳、抑制唾液分泌等不良反应。
【药代动力学】粉针:本品静脉注射后2-4分钟,皮下或肌肉注射8-10分钟产生药效,时间约2-6小时。本品主要随粪便排出,静脉用药后有一部分自尿排出。
胶囊:本品口服不易吸收,不易通过血-脑脊液屏障,口服20-30分钟产生药效,维持时间约为2-6小时。
【适应症】粉针:1.用于胃、十二指肠、结肠内窥镜检查的术前准备,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,胃、十二指肠、结肠的气钡低张造影或腹部CT扫描的术前准备,可减少或抑制胃肠道蠕动;
2.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胃肠道痉挛、胆绞痛或胃肠道蠕动亢进等。
胶囊:1.用于胃、十二指肠、结肠内窥镜检查的术前准备,内镜逆行胰胆管造影,胃、十二指肠、结肠的气钡低张造影或腹部CT扫描的术前准备,可减少或抑制胃肠道蠕动;
2.用于各种病因引起的胃肠道痉挛、胆绞痛、肾绞痛或胃肠道蠕动亢进等。
【用法与用量】粉针:肌肉注射、静脉注射或溶于5%葡萄糖注射液、0.9%的氯化钠注射液静脉滴注。成人每次10-20mg,或一次用10mg,间隔20-30分钟后再用10mg。
胶囊:口服。成人每次10-20mg(1-2粒),每日3次;或每次10mg(1粒),每日3-5次;小儿每日0.4mg/kg,分4次口服。
【禁忌】1.严重心脏病、器质性幽门狭窄或麻痹性肠梗阻患者禁用;
2.青光眼、前列腺肥大患者慎用。
【注意事项】1.青光眼、前列腺肥大及出血性结肠炎患者慎用;
2.对于血压偏低者应用本品时,应注意防止产生体位性低血压;
3.皮下或肌注时要注意避开神经与血管,如需反复注射应不在同一部位,宜左右交替注射;
4.如在用药过程中出现以下情况,应立即停药;眼睛疼痛和发红,视力模糊或消失,在灯周围看见光圈等;这些症状可能是由于眼内压升高所致;
5.本品可导致视野模糊,因此在用药期间应避免驾驶及机械操作;
6.禁与碱、碘及鞣酸配伍。
【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】尚不明确。
【儿童用药】婴幼儿、小儿慎用。
【老年患者用药】老年人用药前应除外心脏病和前列腺肥大等病史。
【不良反应】可出现口渴、视力调节障碍、嗜睡、心悸、面部潮红、恶心、呕吐、眩晕、头痛等反应。
【药物过量】如过量可引起谵妄、激动不安甚至惊厥、呼吸衰竭乃至死亡,可用拟胆碱药和其它对症处理进行抢救。
【贮藏】遮光,密闭保存。
【规格】20mg(粉针),10mg(胶囊)。
【有效期】24个月
【包装】西林瓶,10瓶/盒(粉针);口服固体药用高密度聚乙烯瓶。
【批准文号】国药准字H20052575(粉针);H44020683(胶囊)。
【生产企业】海南双成药业股份有限公司(粉针);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(胶囊)。